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新时间:2015-01-31 阅读量: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 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梁华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 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 2015- - 003
(一)审议通过《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2),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所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东人数等事项,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作出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公告编号: 2015- - 00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认真的论证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时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公告编号: 2015- -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瑮蛟律师、赖凌云律师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 文件目录
(一)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出具的《关于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 2015- - 003
广东风华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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